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突尼斯女子權益法案大勝
2007.3.28  2:49:00 PM      閱讀4889次
 (伊光編譯)
    突尼斯曾經是法國海外殖民地的示範典型﹐從十九世紀開始的法國殖民地﹐全面實行法蘭西化文化改造。 法國統治一個世。
紀﹐突尼斯是表現最西方化的一個阿拉伯國家﹐官僚子弟們以會說法語為榮﹐只說阿拉伯語是落後與愚昧的表現。


  法國1956年特許名義上獨立﹐委任哈比卜•布爾吉巴擔任總統﹐又在1975年宣佈他為“終身總統”﹐效忠於法國。 布爾吉巴在佔據法國指定的總統寶座三十多年間﹐他的得意政策就是開展以“現代化突尼斯”為名的非伊斯蘭化運動﹐例如1981年國會通過“第108號法令”﹐禁止突尼斯女子在公共場所戴蓋頭。 許多時髦的世俗主義份子熱烈歡呼﹐1990年代之前﹐突尼斯國會通過一系列非伊斯蘭化法案﹐把許多伊斯蘭標誌都定為“非法行為”﹐一律取締﹐決心要把位於北非的突尼斯變成一個典型的“歐洲國家”﹐邁進世界文化“先進”行列。 許多歐洲國家在壓迫穆斯林婦女時﹐都以突尼斯為例﹐因為在阿拉伯國家的突尼斯把戴蓋頭定為非法﹐歐洲國家更有理由取締﹐例如法國在2004年禁止公立學校穆斯林女生戴蓋頭的法律﹐是受到突尼斯的鼓勵。


  突尼斯穆斯林在1990年代之後開始覺醒﹐民間開展伊斯蘭復興運動﹐民辦的伊斯蘭學校成為家長們對子孫後代的希望﹐鼓勵孩子們學習《古蘭經》﹐堅守伊斯蘭生活方式。 十多年來﹐伊斯蘭文明復興運動風起雲湧﹐逐漸形成浪潮﹐從民眾的心裡爆發出對伊斯蘭的熱情和需要。 代表親法國的世俗勢力逐漸敗退﹐對民眾自發的伊斯蘭運動讓步﹐爭取他們在國會中的選票。


  民眾文化運動大勢所趨﹐今年三月國會通過新法令﹐在“三八國際婦女節”之前公佈了保障婦女權益法﹐其中規定突尼斯婦女在任何場合下戴蓋頭“是神聖不可侵犯的權利”﹐徹底否定了臭名昭著的“第108號法令”。 文件說﹕“戴蓋頭是個人的自由﹐沒有理由對戴蓋頭的突尼斯婦女實行限制和懲罰。” 新法令也保證向突尼斯女子提供同等的受教育和工作機會。


  突尼斯復興運動黨資深領袖載德•鐸拉提對《伊斯蘭在線》記者說﹐他們在國會中爭取支持者﹐發現局勢發生巨大變化﹐許多世俗份子在社會趨勢推動下都倒向了伊斯蘭復興運動一邊。 他說﹕“這是穆斯林世界西化運動以來﹐第一次出現世俗份子讚同伊斯蘭復興運動的議案﹐共同通過了承認穆斯林婦女合法權益的法令。”


  國會內的世俗派議員也認為是一次重大突破和勝利﹐承認是突尼斯社會發展的新“里程碑”。 工作和自由黨聯合會會長穆斯塔法•賈法爾說﹕“這次在國會中通過維護婦女權益的新法令﹐標誌著伊斯蘭運動與世俗主義雙方對話的成果﹐在保護婦女問題上﹐達成共識。” 他說﹐在過去的二十多年裡﹐雙方在社會方向上爭論不休﹐伊斯蘭被許多人當作是落後意識受到排擠﹐但民眾的呼聲推動發展﹐以後將有更多的對話和合作活動。


  中立的“十月十八日集團”對婦女新權益法表示歡迎﹐這個集團的領導人艾哈邁德•沙比說﹕“這是一個新台階﹐引導突尼斯走向真正的民主。” 廣大民眾要求全面復興伊斯蘭文明﹐根據民主的原則﹐社會將朝著恢復伊斯蘭化的道路前進。 各方對話和聯合行動﹐將有利於突尼斯社會改革﹐把政治、宗教、經濟和文化統籌兼顧﹐全面發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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